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淳安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县政府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工作人员2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岗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选调条件。
1.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在职在编公务员;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二)不接受报考的情形。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8.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其中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03室(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干部报名表》;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有效报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低于1:3的,需经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综合面试。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综合面试,重点了解报名人选对报考职位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和考核规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照综合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决定任用。根据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适应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在综合面试环节,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公告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和咨询电话:0571–64822522。
附件:
1.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干部报名表
2.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