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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大专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具备《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大丰区医学会网站健康大丰(http://dfqma.org.cn)进行“新用户报名”,报名前须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报名注册必须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图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和清晰有效的证书原件。
报名、资料上传、缴费时间:8月23日9:00-8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8月24日9:00-8月28日12: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8月24日9:00-8月29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为1:1,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为1:2,区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1:3,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为1: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8月3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退还报名费。
3.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支付前必须备注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8月25日16:00,逾期未缴费、或因未备注姓名及专业无法确认报考人员的,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 视为自动放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2019年毕业未入编大丰籍定向生只能选择镇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1.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2020年8月24日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2:00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导出的《报名登记表》;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2020届毕业生及2018届、2019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书》原件;
⑤有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3),需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⑦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岗位表)。考试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4日。
2.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8月25日前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无笔试岗位报名成功即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大丰区医学会网站健康大丰(http://dfqma.org.cn)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4.面试。护理岗位面试为护理技能操作,其他招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区医学会网站健康大丰(http://dfqma.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5-83288269、0515-83288285(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3.盐城市大丰区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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