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赴高校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把人才强区战略目标和重要举措落到实处,全面加强我区人才聚集,扩大和优化“名校优生”的选聘范围和补充我区急需紧缺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事业单位岗位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深入东北农业大学进行高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现场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赴高校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度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次A段以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18年至2020年985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2、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0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工作任务。
4、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③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⑤构成回避关系的;⑥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佳木斯市郊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平等、 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组将赴东北农业大学进行现场招聘,省内外毕业生可以先行参加黑龙江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双选会(综合类专场)进行线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黑龙江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会(综合类专场)
1、双选会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一27日
2、双选会报名形式:线上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www.hljbys.org.cn/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预毕业证明、学生证、个人简历、院系推荐表原件;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业成绩表(加盖教务章)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盖章)、各类获奖(荣誉)证书、院(系)学生会干部佐证材料;党员佐证材料;研究生学历人员必须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
4、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应该包括学历、学籍档案、录取批次、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5、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赴高校选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东北农业大学就业信息网站,同时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招聘专家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应聘者高考成绩的审查,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主要审查应聘者学历、专业、资质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依据资格审查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或放弃人员比例低于1:3情况时,可由招聘领导小组视情况而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能力,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专业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通过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市人社部门裁定。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相关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佳木斯市郊区(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报考其他单位(服兵役除外)。
六、相关待遇
按照《郊区人才引进办法》的相关规定,兑现相应待遇。
1、引进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5万元,每月津贴3000元。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批次A段以上),给予安家费3万元,每月津贴1000元。
3、引进“双一流”、省属重点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每月津贴500元。
4、1至3项人才安家费三年内按比例发放,每年发放总额的20%,余额在本地工作满三年时一次性发放。
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聘期内纳入编制管理,聘期结束不在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终止。
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区公立医院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
7、凡引进的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8、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和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七、相关要求
1、本方案中关于资格、经历等期限截止日期为现场报名当日。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454--8574476 0454—8775513
监督电话:13945478818
佳木斯市郊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