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东镇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简章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干部“雁阵培育计划”,进一步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名。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应为兴化市兴东镇户籍的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到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个人报名
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或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28日(5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兴东镇组织科(兴东镇人民路1号315室)。报名时应戴口罩、测体温,经疫情防控社区人车核采平台确认后,方可进入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出现役证原件以及所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2)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现场填写《兴东镇村级后备干部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建立由党务、组织、纪检、司法、公安、计生、民政和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气质、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4.体 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镇党委考察研究确定后,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聘 用
公示合格人员,由镇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管理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费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并列为村年轻干部进行培养;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实施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兴东镇组织科负责具体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兴东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952568
监督电话:0523-80952570
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