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县第四季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调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泸县人社发〔2014〕114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公开考调基本条件
(一)公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具备考调职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考调基本条件
1.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2.符合泸市人社办〔2014〕255号、泸市人社发〔2017〕28号、泸县委办发〔2012〕33号等文件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符合调动条件。
3.参加考调人员未受过处分或未在立案调查期。
4.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考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调人员,不得考调到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等事项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取消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公务员(参公)职位和党群序列事业职位到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报名(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3号,联系电话:0830-8192897);
政府序列事业岗位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联系电话:0830-8192892)。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县2019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系委托报名,另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综合测试
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综合测试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成绩计算: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考核、体检及递补
(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直接取消调动资格。
(二)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递补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核、体检等环节中,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审查无合适人选,经集体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五、公示与调动
对拟调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录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调动后县内最低服务年限4年(各考调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单位要求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公务员(参公)、党群序列事业单位:0830-8192897
政府序列事业单位:0830-8192892
监督电话:0830-81020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