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江委组通〔2019〕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见《2019年度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面向黔江区内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岗位面向黔江区内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017、2018年度);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推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基层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30日,按照整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报名之日未满36岁,即1983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选调岗位表》。《选调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保名参考;上述人员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301会议室)。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最近一次岗位聘任《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公章的《2019年重庆市黔江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一份。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社保局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分值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水平测试40分、写作能力测试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1:2,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加分
对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具有加分情形的考生,报名时需一并提交年度考核优秀相关佐证资料。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以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选调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4.递补规定。体检出现缺额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2.时间和地点。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方式。在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下,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开展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4.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重庆市黔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1698
监督电话:023-792210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