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林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公安局等5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是面向林州市户籍招聘财政局所属乡镇财税所工作人员14名;二是设置专项岗位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三是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林州市部分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信;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4、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1月25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6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将向应聘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应聘者务必牢记。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4.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共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5:30,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且不再改报其他岗位,退还报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8:00-13日下午5:3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专业不限除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以附件1所列条件为准。有专业类别(××类)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划分情况报考(附件4)。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②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③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⑤面向政府购岗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还需分别提供政府购岗证明或入伍登记表、《退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⑥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报请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没有报考到具体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自主择岗的办法确定(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附件3)。即按照择岗办法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择岗办法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再相同者,抽签确定)。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市纪委第十纪检监察派驻组负责监督。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2-6166529(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
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