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面向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干部力量,经市委编办核编,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公开考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计划数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3名。
二、考选对象及条件
(一)考选对象
赣州市本级行政机构行政在编人员(不含公检法司政法专项编)。
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只保留工资及福利待遇,职务和职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5日;
3.近两年(2017-2018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1计算机类专业,职位2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专业。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符合考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2405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2份);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本人一寸免冠相片若干;
(7)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4)(5)可在面试前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选资格。
4.资格审查。市大数据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件原件当场退回,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不予退回。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调减考选计划数或取消考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市大数据局工作人员将通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入闱面试人员按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 50% 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
考察结束后,等额择优确定拟入闱体检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入闱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人事考试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大数据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391247。
赣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