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桐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2019年11月12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也应在2019年11月12日前取得。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7.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3”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桐庐县农村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参加桐庐县农村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8.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聘“工作人员4”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内现任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8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9.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工作人员5”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桐庐县生源或具有桐庐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3年11月12日至2001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
10.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非2019年毕业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同一经费形式的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岗位,必须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教育、卫生系统编制内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11.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9年11月1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11月12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均采用网络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2019年11月19日16时。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9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20日9时—2019年11月25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11月26日9时—2019年11月2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9年11月28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1月29日9时—2019年12月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缴费确认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技能测试
桐庐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摄像记者”“文字记者”、“视频制作”,桐庐县越剧传习中心“文艺编创”,中共桐庐县委党校“教师1”“教师2”“教师3”等岗位,经缴费确认后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其报考人员须先在笔试前统一参加岗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前,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岗位技能测试合格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后,上述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安排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直接计算为面试成绩。上述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取消招聘计划,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2019年12月14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部分岗位还须通过技能测试)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现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各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分。
(1)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报考B类岗位的,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科目:《财务会计知识与写作》。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17时前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逾期不提供视作无加分情形(报送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桐庐县人社局6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4212801)。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方可加分。
2.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不含技能测试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桐庐县城市展示中心“讲解员”岗位按1:6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方式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另行发布通知)。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从(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
除上述材料外:①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岗位的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桐庐满2年(或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②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岗位的优秀村干部还须提供任职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证明(含报考者职务、任职时间、目前是否仍在岗、任职期间有无受过处分和责任事故等内容),前期加分情形已提供的人员,可不再提供此项材料;③报考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退役士兵证》;④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50%+面试成绩(部分岗位为技能测试成绩)×5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个别有身高要求的岗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在次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公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w.net.cn/)公布。
4.截至2019年11月1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桐庐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本人户口信息材料。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关于部队文凭认定:按照《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8.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9.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10.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