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网站地图 厚职教育
当前位置:主页 > 教师资格 > 综合素质 >

浅谈综合素质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厚职公考     2019-08-18 22:18:02


在线题库请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 厚职题库   行测、时政、公基必考题库精准押题

点击获取:考前必做时事政治题库【送分题】 | 新版公共基础知识7000题 | 教材用书PDF电子版

  【导读】厚职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全国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时间、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备考资料【点此领取电子版考试资料】。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houzhigk,随时获取公务员事业编考试资讯。当前文章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在综合素质的考试中会涉及法律法规的知识,其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在考试中经常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现在,就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知识点的出题形式及复习方法进行总结,用于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使用。
  一、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备考指导
  综合素质主要以单选题为主,单选题可以分为记忆型和理解型的。
  1.记忆型单选题:要求学生对于一些需要识记的知识点能够准确记忆,主要考查法条与法规的对应。
  例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 )法律界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教师资格条例》
  答案:C。
  2.理解型单选题:需要考生能够根据知识点做到举一反三,注重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的考查,难度略高一些。理解类的单选主要在权利中进行考查,要求学生能够理解每一条权利的内涵。可以总结如下:
  (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获取报酬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其中,科学研究权和进修培训权的前提是:教师已完成本职的教育教学任务。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必看:

1、厚职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全国公务员考试资讯

2、厚职网www.houzhiwang.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3、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www.kaosydw.com

4、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1:厚职公考(houzhigk);公众号2:厚职事考招聘信息(kaosydw)

快速访问手机站

公务员
方式一
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m.houzhiwang.com
方式二
扫描二维码
手机站

厚职公考网

事业单位
方式一
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m.kaosydw.com
方式二
扫描二维码
手机站

厚职事业单位网

热门资讯推荐:

公众号名称:厚职公考

扫码关注
获取公考资讯和资源礼包

公众号名称:厚职事考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推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厚职题库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