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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嘉兴海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60名公告
根据《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部分岗位因从事基层党建工作,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1.海盐县户籍或海盐县生源,限专业要求的岗位放宽至嘉兴市户籍或嘉兴市生源,户籍地以2023年8月6日为准;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6日(含)后出生】;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定为2023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者在两年择业期内(2021年及以后毕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根据优先条件设置相应加分。
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海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党员证明、退伍证件、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镇(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报名结束后,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10名及以上的招考岗位,开考比例为1:2),否则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和加分项目成绩两项之和。根据优先条件设置进行加分,加分标准为:①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分;取得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3分(不累计);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③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内容均以报名当天携带的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3年度内如有人员辞职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附件1:2023年海盐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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