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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和岗位
按照工作需要、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两类情况设置选调名额和岗位如下:
(一)工作需要25名,其中: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参公人员6名;公开选调综合类事业人员1名、教育类事业人员1名、卫生类事业人员8名。
(二)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10名,其中: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参公人员3名;公开选调综合类事业人员1名、教育类事业人员1名、卫生类事业人员2名。
(三)具体职(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职(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汶川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教育类事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报考卫生类事业人员必须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技士及以上资格证。
(二)报考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者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2.工作需要职(岗)位要求具有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职(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本次考试各年龄段界定:工作需要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职(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职(岗)位需求信息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7.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
8.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回避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仅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者调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309),联系电话:0837-6448627。
(二)报名程序
1.选择职(岗)位。报考者登录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enchuan.gov.cn),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调职(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enchuan.gov.cn)下载《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职(岗)位报名。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调动资格。
3.报考者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2份(双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动)。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岗)位有资格、经历(验)条件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6)报考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职(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是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照顾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身边确无子女照顾的证明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是其他特殊困难需照顾的,须提供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三是夫妻异地分居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者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分居五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职(岗)位调整
公务员(参公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岗)位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事业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职(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岗)位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调整的,由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岗)位选调名额。职(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告。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与实绩量化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量化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绩量化考核×2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报考教育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卫生类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综合知识》。
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范围包括: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教育专业知识、卫生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按照选调职(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事业人员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如果选调职(岗)位名额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之比不足1:3(公务员(参公人员))、1:2(事业人员),经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因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进入面试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实绩量化考核
面试后,根据笔试折合成绩和面试折合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绩量化考核人员。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实绩量化考核采取查阅档案、群众测评、个别谈话、资历量化、走访了解、现场核实等方式,对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优先调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动的职(岗)位外,各职(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调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笔试)。
七、体检
根据选调职(岗)位名额,由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考试调动下一环节。
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室(电话:0837-6225489)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予以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调动资格。
九、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岗)位参加面试和实绩量化考核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公示环节中,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调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研究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者、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225489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6220886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7—6448627
附件1: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需求信息表(工作需要)
附件2: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岗)位需求信息表〔照顾困难职工(含团聚工程)〕
附件3:汶川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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