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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吕梁学院坐落在山西省吕梁市新城区。吕梁市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学校创办于1978年,占地面积111.06万平方米,设有16个教学单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31人,专任教师89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3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25人。现有全国优秀教师、“三晋英才”、省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优秀人才30余人。
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足吕梁办高等教育,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担当四个服务重要使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经过40多年的办学积淀,学校形成了“弘毅行知”的校训、“铸吕架梁、开物达用”的办学理念和“以吕梁精神立德、以大实践体系强技”的人才培养特色。
根据工作需要,吕梁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个别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吕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吕梁学院,图书馆二楼大厅。
4.报名提交材料:
(1)《吕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JPG格式,以身份证号码命名,自备U盘拷贝)。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8)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手写签名,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吕梁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版),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3天。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四舍五入),人数未达1.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1.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工作由吕梁学院组织实施。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部分岗位需要实操),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按专业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吕梁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面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委托负责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吕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吕梁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辛老师 白老师
咨询电话:0358-3389056
监督(举报)电话:0358-3389013
监督(举报)邮箱:llxyjwb@163.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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