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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扶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扶绥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至2005年4月24日出生);招聘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扶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面向全国或广西区内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详见附件1:2023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附件2:2023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免笔试报名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4月24日起,可登在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usui.gov.cn)查阅《岗位表》(附件1、附件2),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免笔试使用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324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8:30-4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经报扶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能开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扶绥县卫生健康局在崇左人才网、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4月24日8:30至4月30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4月24日8:30至4月28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5月4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3)筛选。免笔试部分,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2比例时,报扶绥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24日8:30-4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仅笔试部分需缴费。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5月4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笔试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笔试考试
(1)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29日8:30-6月3日10:00。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3)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4)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5)考试地点:扶绥县(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6)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7)笔试成绩查询:6月中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8)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1.笔试部分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以上的(含4人),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2.免笔试部分
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分别在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并由县卫生健康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主要测试参加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免笔试部分,如末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确定人员名单。
1.笔试部分。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免笔试部分。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组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察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出现岗位空缺,从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考核合格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发布体检公告
由扶绥县卫生健康局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sui.gov.cn)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
(三)体检组织机关及体检标准
体检由扶绥县卫生健康局、扶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us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聘用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医疗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扶绥县医疗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二)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件执行,报县委编制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
(三)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招聘监督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监督电话:
0771-7530405(中共扶绥县委组织部)
0771-7530060(扶绥县卫生健康局)
0771-7530030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考核、体检、资格复查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招聘公告由扶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
0771—7530060(扶绥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3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部分).xlsx
附件:2.2023年扶绥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免笔试部分).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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