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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快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志于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户籍,以2022年11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临聘人员、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专职网格员户籍不限;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报考“专职社区工作者1”岗位的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临聘人员、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专职网格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临聘人员、衢江区城市社区在岗专职网格员要求2021年12月31日之前进入社区服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不起诉)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现役军人;
6.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未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7.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公布核减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11月15日,通过衢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2022年11月23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211101022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提交,一旦确认提交将不能更改。2022年11月23日17:00后,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0-3838736,0570-3838739。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00-11月24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公布核减岗位
(1)本次招聘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3的,经研究后可降至1: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核减的计划数转增至其他岗位。转增办法:核减的计划数在1:2比例的前提下转增至招报比较大的岗位。若不符合转增计划条件(即其余岗位达不到1:2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
(2)核减、转增、核销计划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12月1日-12月3日9:00,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3日9:00。请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加分。笔试结束后,退役军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2分、3分、5分。以上加分不同类型可以累计,5分封顶。特别提醒:具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上述相关佐证材料。未在规定时间上传的,视作自动放弃加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加分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将《衢江区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及所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衢江区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符合户籍放宽要求的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报名人员系退役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年龄放宽要求的证明原件。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请,经衢江区民政局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加分前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工作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相关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民政局统一调配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后分配至所辖社区。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合格且综合成绩排名前60%名中的落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纳入到衢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招聘备选库。公示后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聘用后离职的,在备选库中根据岗位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体检,经体检、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列入备选库人员待聘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考报名时止。
4.经本次招考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在衢江区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公务员录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聘用、参军、全日制硕研入学除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2.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请自行提前做好沟通协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社会上如出现任何以衢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及组织方无关。
6.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3002。
7.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民政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共同解释。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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