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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山西省四所之一)、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建设团队”、山西省唯一具有招收国际留学生资质以及全国党建样板支部的高职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8名,其中思政课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4名,专业课教师21名(含实训教师2名),基础课教师4名,管理人员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应往届硕士毕业生(专技岗位1-3、5-14含2023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仅针对财务会计岗位,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证书且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学院工作岗位分配、调整。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服务年限一般最低为6年。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11月21日(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我院人事部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院校+专业。报名专用邮箱为sxjdrsc@126.com。
(1)《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单等扫描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5)其它支撑招聘条件所需的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人员对网上报名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于报名结束次周公布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按学院公布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按时接受复审。
⑴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请备份,恕不退还):
①自荐材料1份。
②《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各1份。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各类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现有就业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⑥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根据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研究决定。
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⑵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复审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考试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达5: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5:1及以上,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自高而低排队,以5:1的比例公布参加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围依据,不计入最终测试成绩。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提前一周公布。
⑴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⑵笔试内容:
①专技岗位1-14(教师岗)和管理岗位1-3(管理岗):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②专技岗位15(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辅导员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文字表达能力测试等。
⑶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期不少于5天。
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辅导用书。
2.面试
面试前一周,学院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⑴面试内容、方法
①教师岗位
教师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5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5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为8-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8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
实训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和实践操作,答辩时间为8分钟左右、操作时间为60分钟,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设备操作能力等。
专业课教师有与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的,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5分(需提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②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案例分析(占50%)两个环节进行。主题演讲限时5分钟,重点考察辅导员价值观和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能力、讲授能力等;案例分析限时5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人员面试按不同岗位采取主题演讲(给定时间内完成主题文章撰写、并进行关键论点阐述)和业务技能测试(50%)两个环节进行。文章撰写限时60分钟、主题演讲限时8分钟,重点考察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等;业务技能测试为本岗位的专业技能,方式为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技能。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则视为该应聘者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最终成绩的排名。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课堂能力测试或主题演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课堂能力测试或主题演讲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专业能力测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专业能力测试加试成绩排列。
⑵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学院在考场外明显位置公布面试成绩、排名顺序,同时学院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所有面试合格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招聘岗位专业、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心理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需参加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体检和考察
在确保心理测试通过,男女比例均衡、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情况下,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名单。
体检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院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学院采用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五)人员公示
根据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院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党委会议审批,学院正式文件下发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测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六)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其人事劳动关系按编外合同制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牵头组织师德师风、业务能力考核,由所在部门出具其个人表现材料,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见习期),不合格的不聘用。
见习期满后,学院根据《新入职教师见习期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学院与其签订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七)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聘用资格、试用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根据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比照长治市潞州区政府公务员同岗位人员确定,其中教师岗位的每月工资再增加500元;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等“三支队伍”岗位人员,除享受编外职工的工资待遇外,同时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按10个月计),发放办法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学院地址与咨询电话
学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130号
联 系 人:董老师、郝老师
咨询电话:0355—2618818 2618819
监督(举报)电话:0355-26188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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