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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关于招募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以及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和成都市民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民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成都市郫都区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专业在考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岗位及数量
全区共招募23名社工岗,其中: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3个和街道(镇)社工岗20个(详见附件1)。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分为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和街道(镇)社工岗。区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街道(镇)社工岗主要协助组织开展或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协助负责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四、工作期限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服务时间为3年,原则上自项目人员按招募单位统一要求准时报到之日起计算。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招募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9:00—8月9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公告发布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考生点击“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关于招募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人员的公告”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62811124,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认真阅读招募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服务志愿地)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服务志愿地)。同时务必勾选“是否服从调配”,若勾选“是”,则表示报考的岗位(服务志愿地)在满额情况下,愿意调配到其他岗位(服务志愿地);若勾选“否”,表示报考的岗位(服务志愿地)在满额的情况下不愿意调配,则自动放弃选择其他岗位(服务志愿地)的权利。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
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招募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郫都区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招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登记表》时需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3)上传相片。报考者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白色背景,jpg格式。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62811124(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报考者应对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打印《报名登记表》。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8月11日9:00至2022年8月13日8:00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按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报告检测阴性证明(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及核酸报告检测阴性证明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录用等各项均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布。
(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基本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含疫情防控措施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方面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3日,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告,请及时关注。
3.考生应密切关注四川省疫情防控要求,于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件),并根据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报告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通过“天府健康通”查验)参加考试。证件及证明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2022年8月15日,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通过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布。
此次招募属于急需紧缺岗位,若报名截止日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取消笔试环节,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若与确定的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计入)。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产生的空缺不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按照报名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成绩公布
1.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布。
2.考试名次排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如在优先条件下,依然存在考试总成绩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再次面试确定考试名次。
八、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募名额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三)递补
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或2023年1月1日前离职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先按报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岗位无递补人员后,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调剂。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十、培训上岗
确定招募的社工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培训工作结束后,由区民政局、街道(镇)、招募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做到区和街道(镇)具体使用、招募人员专岗专职、区民政局管理协调。并于2022年9月1日前按区民政局统一要求准时报到,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考核
项目人员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期满考核后,社工岗项目人员由区民政局组织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
十二、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区“一村一大”人员待遇水平确定。项目人员生活补贴以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系数确定。系数与本人学历挂钩,大专生0.5、本科生0.55、研究生0.6。生活补贴随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工资适时调整。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增发1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优秀的增发2个月生活补贴。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民政局统筹、用人单位(机构)组织实施,优秀比例按招募总人数的15%确定。项目人员生活补贴含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纳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机构)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机构)可结合实际为项目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交通、住宿、通讯费等保障。项目人员按相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如用人单位(机构)为项目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人员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招募单位统一要求准时报到之日起计算。如未按招募单位统一要求准时报到的,责任自负。到基层单位(机构)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的,经用人单位(机构)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镇(街道)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区(市)县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方案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地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机构)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市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镇(街道)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四、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为编制外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人员自愿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
(二)招募过程中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本公告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募可能会调整笔试、面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人事招考”专栏、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咨询地点及电话:
成都市郫都区民政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新南街162号;028—87888910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监督电话:028—8786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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