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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满足北京十一联盟校·电子科技大学衢州实验学校(以下称“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域外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衢州市域外优秀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从教以来无违反师德师风被查处的情况,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含6月30日),其他以此类推。
3.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该岗位任教,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参加招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省级及以上荣誉主要包括: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春蚕奖等。
地市级荣誉主要包括: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市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市师德楷模等。
县级荣誉主要包括: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等。】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副高职称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一般55周岁以下。)
(3)取得县级相应学科优质课(课堂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需教育主管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组织的比赛项目)。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公布核减岗位、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6月16日通过衢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qz.gov.cn)、“三衢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教育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6月16日-30日;
报名邮箱:bnds_qz@163.com ;
报名咨询电话:0570-3672699。
报名需填报材料:
(1)填写《2022年北京十一·电子科技大学衢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及获奖证书等报名资格审核所需的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2.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7月1日—2日。
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实施。
(四)公布核减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个别因报名人数不足但报名人员特别优秀的【符合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荣获优质课(课堂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经衢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笔试。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
(五)笔试
笔试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可以采用线上形式进行。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本次考试不另行发布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1:5比例(岗位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面试。
本次报考岗位面试以课堂教学+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课堂教学占50%,答辩式面试占50%),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地点及形式:待定。
面试的命题和组织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考核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体检结束后,根据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5.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6.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聘用手续办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教育局局及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5.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反映(电话:0570-3081830),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6.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衢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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