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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云浮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云浮市纪委监委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6名。
二、选调范围
云浮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直、省直驻云浮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严守纪律规矩,敢于坚持原则,道德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及任职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即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4.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其中,副科职干部在转任时按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安排岗位。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或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
5.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六个环节,由云浮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邮寄资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7日起至5月20日止,以发送邮件、邮戳的时间为准,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邮寄以下纸质材料至指定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市政府行政中心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27300;联系人:罗婷;联系电话:0766-8988858),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市纪委监委+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邮箱地址:yfjw8988858@163.com)。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综合性文稿2-3篇(每篇2000字以上);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5)本人近期蓝色渐变底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6)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云浮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采取密封的形式阅卷评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需在面试人选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没有提交证明的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以4:6权重计算总分。
云浮市纪委监委将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和在《石都清风》微信公众号、云浮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相关事宜。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结合考察对象的总成绩,初步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确定初步选调人选后,组织初步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确定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云浮市纪委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要按照云浮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自报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试开考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和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选调接受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66--8988583。
本公告由云浮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云浮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咨询,咨询电话:0766-8988858。
附件:云浮市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近期大1寸 免冠相片 | |||||||||||
出生年月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籍贯 | 健康 状况 | 身高 | ||||||||||||
身份证号码 号码号码号码 号码号码 号码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有何特长 | ||||||||||||||
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 电 子 邮 箱 | |||||||||||||
联系电话、 手机 | ||||||||||||||
主要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 | ||||||||||||||
获县级以上 奖励情况 | ||||||||||||||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 ||||||||||||||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个人自我评价 | ||||||||||||||
以上资料若有伪造或失实之处,填表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表人: 年 月 日 | ||||||||||||||
公开选调机关报名资格审查意见 (盖章) | 2022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 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云浮市纪委监委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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