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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麻醉、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麻醉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其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
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同时须有三级医院内窥镜进修学习经历。 | |
4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 | A04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5 | 县直医院麻醉医师岗 | A05 | 2 |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妇幼保健院1名 |
6 | 县第三人民医院麻醉医生生岗 | A06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7 | 县直医院影像医师岗 | A07 | 4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影像方向)、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放射诊断医师岗各1名、 |
8 | 县第三人民医院影像 | A08 | 3 | 临床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9 | 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医师岗 | A09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0 | 县人民医院病理医师岗 | A10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1 | 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岗 | B01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2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 | B02 | 3 |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13 | 县妇幼保健院康复技师岗 | C01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康复技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4 | 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岗 | D02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5 | 县第三人民医院检验岗 | D03 | 4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6 | 县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1 | 1 | 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7 | 县第三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2 | 5 | 药学及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8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药岗 | E03 | 2 | 中药学及中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9 | 县第三人民医院计算机岗 | F0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 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0 | 会计岗 | G01 | 3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1名; 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 |
21 | 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岗 | H01 | 2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2名(院感科、公卫科各1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
22 | 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生岗 | H02 | 10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3 | 县人民医院病案室岗 | I01 | 2 | 临床医学、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24 | 县人民医院总务岗 | J01 | 1 | 土木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负责基建等工作,适合男性。 | |
25 | 县直医院护理岗 | K02 | 18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高中起点)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10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26 | 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岗 | K03 | 20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合计 | 100 |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须自录用后在派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根据县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吉安县2022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其他 | ||||||||
家庭地址 | QQ或微信号 | |||||||
现工作单位 | 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 加分分值 |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
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最高学历开始填写)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所在单位 意见 (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人员不用填写) | 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院长签字: 年月日 | |||||||
资格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
注:报考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单位盖章,院长签字,如弄虚作假,审核不实,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不作弊。
报考人承诺(签名):
附件3:吉安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与报名表一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连续工作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连续工作 | 加分 |
合计 |
注:1、电子版从信息报送任务上报。
2、本表分护理、检验人员两类分别汇总。
3、满1年加0.25分,5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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