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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根据我厅下属单位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决定考调工作人员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考调范围
1.参公单位岗位: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事业单位岗位:①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财经政策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②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八级及以下人员;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试用期未满的;
9.报考参公单位岗位的,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12月28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按规定可能形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发送《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至指定邮箱(cctrjc@163.com)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18: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考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JPG或JPEG格式,不低于295×413像素)。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考调岗位。《报名表》填写后将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需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按考调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考调计划。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反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资格复审人选需提前填写《四川省财政厅2021年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cctrjc@163.com)。
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和试用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综合岗位需求和个人条件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试用3个月。
(五)考察
根据试用情况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六)调入
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关于岗位及收入等有关事宜,可在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内咨询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28-86723682
六、本公告由四川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6656037(省纪委监委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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