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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30-8月25日17:30。
为满足平湖市级国有公司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平湖市市属国有公司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19〕43号)、《平湖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6〕56号)和《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平国资〔2016〕12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www.pinghu.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其中,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考生也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的报名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公司员工的义务。
(二)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户口有其他要求的,已在《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户籍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岗位要求报考,户口以2021年8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和专设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招商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8月2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与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计划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本次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8:30-8月25日17:30。
报名平台登录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请务必关注,否则将无法接收推送信息),通过底部菜单“国企招聘”进入在线报名平台。
【“国企招聘在线”二维码】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3日8:30-8月27日17:3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1年8月23日8:30-8月25日17:3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随军家属、招商员岗位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8月29日8:30-8月30日17:30内改报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在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
笔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0:30 《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查看笔试分数。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岗位招聘人数≥3人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缺考(或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核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详见《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或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提示信息)。
现场资格审核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报考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伍证》)。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填报资料不一致的、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通过审核后在面试前48小时前放弃入围资格的,将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初定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商员面试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采取专业能力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商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随军家属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赋分)*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体检由市财政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复核资格条件。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财政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经审核确定录用后,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四、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21天申领“健康码”,同时支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考前21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提前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凭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 且考前21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无法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4.考前21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四)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在线确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报考人员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2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23日。
5.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招聘全流程信息将在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实时推送,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到指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6.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国有公司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无关。
7.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财政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科(0573-85024421)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商量决定。招聘公告、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财政局公开专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也可通过“国企招聘在线”微信公众号,登录平湖市国企招聘报名平台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
附件下载:2021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平湖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平湖市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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