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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升兰考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兰考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兰考县高中教师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同时需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需具有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31日(8:30-12:00,15:00-18: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大厅(兰阳北路教育体育局北门)。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下载)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30元。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更改其它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2∶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21年8月3日(9:00-12:00,15:00-18:00)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3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本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体检仍有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兰考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动,相关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聘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和“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371-26985489,26985831
监督电话:0371—26968959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不要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1: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兰考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兰考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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