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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学辅助管理: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关爱青少年,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静海区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网址:http://www.tjrc.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909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
办理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6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试卷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验和相关专业知识,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00 《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至8月2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1年8月26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规定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1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查询结果。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六马路交口融侨中心27层。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2021年9月10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于2021年9月1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考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考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名及考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
(二)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58956787
监督电话:022-2894284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附件:
1.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静海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入场须进行两次体温监测,请考生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如实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体温测量记录等,并签署《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从报名网站下载,手写签名),考试当天须将《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考生进入考点按照考点进出管理要求执行。
(1)考生须于笔试当天申请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手机要在亮码后存放在指定位置,不能随身携带。
(2)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必须在旅居史之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1)考生健康码为“橙码”或“红码”;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
5.考试前14天考生如有下述情况或预计有下述情况请于2021年8月20日16:00前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22-58956787)进行报备(咨询报备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须于考试当天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考试当天及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为准);
(2)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
(3)考生在考前14天的旅居地区中,有从中高风险降至低风险但距考试当天未满14天的;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
6.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在考试当天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进入考点的体温检测,如体温≥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外省市居住(或就学)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津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9.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或一般性装饰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0.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每日自行做好身体健康监测,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笔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考生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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