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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同江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更好服务大桥经济,推动同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根据《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同办文﹝2021﹞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人才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9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同江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其他高校应往届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
(二)引进条件
除专业技术相关岗位必备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4.自愿到同江边境地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或已报考同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7.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招引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签约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引信息
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网站、同江组工公众号、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同时宣传同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人才政策及人才环境等相关信息,扩大城市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人才到同江服务大桥经济建设。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7月9日17:00。实地报名:地点设在同江市人才中心。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2021年同江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至tjgkzp@163.com。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同时,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如期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2021年同江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等资料,现场签写诚信承诺书。
联系电话:0454-2912063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成绩由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构成,实行百分制,按4:6的比例设置分数权重。各岗位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学术水平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专业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学历、学位评价(65分):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0分,“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得55分,硕士研究生得60分,博士研究生得65分,本科、硕士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得65分。
专业技术水平评价(30分):法学岗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A证的,分别得15、30分;医学类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的,分别得5、10、15、20、30分。
专业与岗位匹配度评价(5分):学术成果和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得5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程度及适应引进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
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对讲课成绩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所有工作人员和面试者需提前提供个人健康状况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人员综合排名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情况。同时审查其个人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引用
公示期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引进人员签订人才协议。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落编等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服务期内,引进人才需服从岗位调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三)补贴待遇。按照《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对引进“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生活津贴。引进人才正式签约引用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生活津贴服务期五年内按季度发放。
(四)住房待遇。引进的非同江籍人才可享受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五)职称待遇。引进人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均予以承认,并可按相应的任职资格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原工作岗位调配安置。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入我市相应部门;属于其他人员的,根据个人情况协调安排相应工作。
(七)子女就学。为引进人才的子女安排在政府开设的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可择校一次,重点高中学生可安排在同江市第一中学就读,初中升高中时最高可加20分。
(八)其他待遇。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体检内容操作,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专用窗口,为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居留落户、医疗保险以及注册登记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限时办结。除上述政策待遇外,引进的人才符合《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均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三)凡是符合我市招引条件,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来同江面试的,凭交通费用凭证(纸质凭证和电子票务信息均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引进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将及时在同江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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