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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农民学院、宁波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农民学院、宁波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牌子)是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三农”智库建设和管理、“三农”前瞻性课题研究和重点问题调查分析工作,开展成果交流转化与政策咨询服务;参与研究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以及支农保护政策;承担全市支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以及全市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宅基地和国有农场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承担全市“三农”干部和农民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 研究 | 专技 | 1 | 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课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是:本科阶段为农村区域发展、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且硕士阶段为农村区域发展、区域经济学、农村发展、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 | 面向全国 |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农经 管理 | 专技 | 1 | 承担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宅基地和国有农场发展等的工作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是:本科阶段为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且硕士阶段为农业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生证或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时至7月8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9日9时至7月13日16时
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减少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凭身份证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4号505室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923920
(二)考试与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多于30人(不含3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少于30人(含30人)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笔试、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多于30人,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以面试成绩为准。按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增加面试题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2392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650、89186285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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