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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等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盐城市亭湖区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等1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现代服务业管理办公室等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报名者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平台”点击“亭湖人社网上报名系统”网页,进行报名。(注:建议使用 360浏览器兼容模式并且以1440*900以上屏幕分辨率访问报名系统。)
1.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6:00;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6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1日期间9:00-16:00。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电话:0515-66691261;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2021年6月22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6月23日16:00;通过初审的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以及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确认、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未按时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12: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6月30日-7月2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建议使用 360浏览器兼容模式并且以1440*900以上屏幕分辨率访问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66691261。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除岗位代码为06、12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其余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岗位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网页公布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可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注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成绩查询”系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06、12岗位不再收取),面试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 = 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06、12岗位考试总分=面试分数。
四、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06、12岗位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余岗位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网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其中2021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聘用审批后将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未在亭湖区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的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办理调出和辞职手续。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1293。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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