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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兰委办〔2014〕106号)文件精神,经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2名(其中男11名、女11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兰溪市户籍或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户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并热心于社区居民服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文字表达以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9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兰溪市星辰路2号(兰溪市民政局四楼407室)。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社会工作职称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兰溪市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并注明应聘的具体岗位。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50元。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符合条件的考生5月28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民政局四楼407办公室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四、加分事项
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加3分。
五、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两部分组成。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笔试:笔试课目写作,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5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50%。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成绩和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入围
应聘者按考试成绩+加分分数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薪酬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说明
1、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因故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因社保缴费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3、聘用人员分配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行选择单位(兰江街道11人、云山街道7人、女埠街道1人、诸葛镇1人、游埠镇2人)。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兰江街道、云山街道、女埠街道、诸葛镇、游埠镇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信息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电话:0579-8889090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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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公众号名称:厚职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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