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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宁六路219号。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4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须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1年4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七)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表中的“招聘对象”要求报名。岗位表中“招聘对象”类型说明如下:
1.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尚未就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含在职研究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3.不限: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2021年5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2021年5月1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2021年5月19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2021年5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5月8日09:00-2021年5月2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网址:https://rsc.nuist.edu.cn/1097/list.htm)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写明高中之后学习及工作经历(注明岗位),时间具体到月;须明确写明符合“报考条件”第(五)条中第几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研究成果不需填写。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5月2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 份 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 份 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考核时间和地点等考核安排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网址:https://rsc.nuist.edu.cn/1097/list.htm),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名称、排名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考核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 份 证号查询。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后续考核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办公自动化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上机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 份 证号查询。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
党员证明: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岗位、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731143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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