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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吸纳优秀的特殊幼教人才,促进特殊幼儿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幼儿教师2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1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康复治疗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应具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有2年及以上教师或康复治疗工作经历 |
教师2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相关专业 | 具有教师资格证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要求。
3.公告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截止计算时间为:2021年5月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1年5月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⑵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⑶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⑷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嘉兴市阳光康教园(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凌塘路136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直接到嘉兴市阳光康教园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填写《2021年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或康复治疗士证和报考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内容由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笔试、面试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jxdpf.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面试。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三)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报告。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密切接触者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六)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笔试、面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笔试、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八)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个人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十)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http://www.jxdpf.org.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3596817、13819037094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82228947
附件:
1.2021年嘉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嘉兴市特殊幼儿教育康复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健康申报表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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