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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6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
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全方位的就业创业体验。
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天津商务行指委主任委员校,海河教育园区电子商务行业产教对接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
学校是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1年4月20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招聘岗位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户口,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2021届博士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自2021年4月23日9:00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包括: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等;
(3)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所从事专业的,还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
(4)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近五年业绩成果材料:
近五学年来从事专业教学课程情况,提供教务处下达的授课任务书;或从事实践项目、管理项目、业务工作情况,提供相应作证材料。
近五学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提供立项书、结项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材料;代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查重报告;著作及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本人编写部分的证明;专业奖项(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等),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鉴定材料,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同时提供学生获奖证书及本人指导教师证书;发明专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成果情况提供相关证书等。尚未发放证书的,至少提供一份证明材料。
提供本人说明材料(A4纸打印、落款本人签字),包括近五年来的历年考核结果、奖励或处分(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师德失范、教学事故、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情况;无上述事项人员可不提供。
(5)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还应提交中共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
(6)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工作量较大,对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包括专业考评、专业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考评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专业试讲环节。
专业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各环节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进行考察,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面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并严格按照面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报考生须及时关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防疫要求。
(二)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以上内容调整的,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专栏发布。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
022-59655318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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