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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政府建设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由两家市级专科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和市传染病医院)组成,承担着全市各类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是全市职工、居民、新农合、工伤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合作共建单位。医院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60张。在岗职工235人,拥有一批在全市及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名医专家,其中江淮名医1名、诗城名医1名,高级职称2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7人。先后荣获“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省先进党组织”、“市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医院以“大专科、小综合”,医教研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推动医院建设。其中,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国家级心理健康示范基地预计2021年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和市精神病医院二期项目预计2023年底完工。届时医院规模将达到占地面积4.79万平方米,实现开放床位1000张。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11个,具体见《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四)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
2.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3.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指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4.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5.岗位计划中的“职称”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16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下载《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签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372087324@qq.com),邮件主题须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30日 上午 08:00-12:00 ,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人力资源科,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材料:
(1)《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4)报考护理岗位,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6)个人手写签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要求,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合格名单于2021年5月6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医师岗位采取综合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连续考试,中间不休息)。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考核范围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专业面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时间为每人15分钟,以百分制计算。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时间、地点
(1)时间
笔试时间:
护理岗位 2021年5月15日 上午 09:00-10:30
药剂岗位 2021年5月15日 下午 14:00-15:30
面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 上午09:00开始
(2)地点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成绩合成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占50%合成确定。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的,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的,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一场笔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拟招聘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录用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二)首次就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报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备案,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55-3101598(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5-3105902(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室)
附件:
1.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1年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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