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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汕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55个专业,在校学生13500多人。我院有国家级培训基地、全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有省级二类品牌专业、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培育立项单位。今年与本科院校“3+2”联合招收本科生,正在努力达到本科专业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进入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
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的(不含省市住房补助、生活补贴,试用期内按80%计算),不足部分由市补足,发放至首次聘用协议年限,重新续聘的按续聘期新的薪酬待遇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
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市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入学入托,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其他服务。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二)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聘为管理七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博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2.职称评审。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职称评审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3.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tpt.edu.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同步发布公告。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各招聘会现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摊位
报名咨询电话:汕职院人事处:0754-83582509
(二)报名场次及时间地点:
1.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南栋201室
2.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3.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
时间:4月28日上午9:00—下午4:0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一楼。
(三)防疫要求:
1. 湖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院进一步安排。
2. 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校外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应聘。
3. 东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外校学生进校需要提前报备,招聘会当天凭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及相关身份证明进入校园,配合开展体温检测和“电子健康卡”绿码查验等工作。到东北师范大学参加招聘的外校人员,需提前三天(即在4月24日前)将《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收集汇总后送东北师范大学报备。未报备的校外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应聘。
(四)资格初审: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发放《报名回执》。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和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后在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限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七)招聘方式
1.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面试方法为现场面谈,主要测试学术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与技能、沟通交流能力、价值观取向和综合素质,并了解其研究方向与专业契合度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公布,并于每场招聘专场面试结束后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将面试成绩合格、入围体检人选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对入围体检人选,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附件4)。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和汕头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执行,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和应聘人员协商确定,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前完成。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体检费用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环节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名额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本次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75名,招满为止。我院将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本次外出招聘各招聘岗位总的招聘人数,按外出招聘专场时间顺序,招聘岗位名额未满的,继续参加下一场次招聘,如面试合格线上人数少于招聘名额,面试合格线上人选全部入围体检,并在发布面试合格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告时,明确告知该岗位下一场次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名额已满的,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下一场次的招聘,若要参加,经向我市人才办申请增加招聘名额同意后,在发布本场次面试合格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告时,明确告知该岗位参加下一场次招聘的招聘名额。
八、其他事项
(一)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按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周六日不休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54-83582509
监督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754-83582512
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tpt.edu.cn/
附件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汕头市市属学校2021年进入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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