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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曲江区纪委监委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韶曲纪办字〔2020〕8号),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以下简称曲江区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级科员5名(如报考人员现为副科职干部或四级主任科员,并且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证,可转任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到曲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工作。其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
1.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2.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含3月23日);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含3月23日)
3.中共党员;
4.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需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综合素质。同等条件下,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机关(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5.文字综合岗位需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县(市、区)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察办、党委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等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是单位重要会议相关材料、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优先;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问题线索核查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考察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xw/)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文档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发至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邮箱: qjjwgbs@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2日。
(三)资格初审。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告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6号曲江区政府大楼四楼,咨询电话:0751-6681992)领取准考证,曲江区外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当天领取。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方可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各1份;
6.报考职位要求岗位工作经历证明1份(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7.历年来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8.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如有请提供);
9.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荣誉证明等(如有请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确定面试资格复审。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数少于选调职位1:3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情况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七)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出现自动弃权者,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少于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最终调任人数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体检。由曲江区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依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区纪委召开常委会讨论,以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拟选调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转任
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在考前14天须在“粤省事”进行健康申报,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咨询、监督电话:0751-6681992(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本公告由曲江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韶关市曲江区监委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
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照 片 | |||||||||||
出 生 年 月 | 籍贯 | 健康状况 | |||||||||||||
户 籍 所在地 | 身份证 号 码 | 婚姻状况 | |||||||||||||
报 考 职 位 | 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 ||||||||||||||
全日制 教 育 | 学 历 | 学 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学 历 | 学 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现工作 单 位 | 现任职务、职级 | ||||||||||||||
参加工作时间 | 公务员 工作年限 | 手机号码 | |||||||||||||
家 庭 住 址 | |||||||||||||||
主要 学习 工作 经历 | (从高中学习经历起) | ||||||||||||||
配 偶 情 况 | 姓 名 | 年 龄 | 参加工 作时间 | ||||||||||||
籍 贯 | 学 历 | 现户口 所在地 | |||||||||||||
在何单位任 何职(职称) | |||||||||||||||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情 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 | |||||||||||||||
奖 惩 情 况 | (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情 况 | |||||||||||||||
自 我 评 价 | |||||||||||||||
选调机关资格审 核 意 见 (盖章) | |||||||||||||||
以上资料若有伪造或失实之处,填表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表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 |
说明:1. 此表由报名者本人逐栏如实填写,没有内容的可填写“无”;
2. 填写此表简历栏须填写清楚×年×月至×年×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及任何职;
3. 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
兹证明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系我单位在职干部(已完成公务员登记),该同志自XXXX年X月起到我单位工作至今。经研究,我单位同意其报考你单位,若该同志通过考试并被录用,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其工资及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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