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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医卫技术人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医卫技术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衡阳市雁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医卫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报考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4.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本次招聘专业条件按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罚结案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hengyang.gov.cn)、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站(www.hyyfq.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已列入此《目录》,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备填写报名信息,准确选择报名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它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799151。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属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回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⑴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⑵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 23日9时30分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监督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实操考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公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①笔试内容:
为《医学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专业知识》70分,满分100分,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②笔试时间:2021年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①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如果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②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口述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如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雁峰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的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文件执行。
(三)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须作出书面承诺。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本人与聘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因今年疫情影响,区招聘办将发布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在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阶段要严格按照《2020年衡阳市雁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5)的要求执行。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雁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34-8799151
监督电话:中共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512342
雁峰区人社局 0734-8222805
附件1、衡阳市雁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医卫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5、2020年衡阳市雁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衡阳市雁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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