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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沧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学位、户籍等条件;
3、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5、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需准备的证件或资料包括:
(1)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2)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5)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政府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7:00,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下午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审核。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4、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5、面试事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
考生应及时关注沧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考生按沧县政府网面试通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合格的人员尽快上岗投入抗疫工作,同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局形成考察材料报县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成绩高低顺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县疾控中心、县卫健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宜均在沧县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实施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由沧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
附件:《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0年12月30日
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应急处置岗 | 1 | 本科: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硕士研究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不含专接本) | 学士及以上 | 限沧州市所辖沧县、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户籍,其中2020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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