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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及2021届毕业生:
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2021年定向招录选调生西安片区筹备会议精神,陕西省面向省内8所高水平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名推荐已经启动,我校将择优推荐120名毕业生参与省委组织部的选拔。为做好我校毕业生的推荐和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2021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工作。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本科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范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院校须为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
9.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造假和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以及因延长学制毕业的人员不得报考。
10.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意向报名毕业生还需要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院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成绩排名专业或者班级30%。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2周岁。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实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至各培养单位学工组,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审核推荐后,统一于2020年11月18日下午报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208办公室王党老师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wangdang@snnu.edu.cn。
本年度选调职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省级机关和西安市级机关职位(附件3),B类为市级机关(不含西安市)职位(附件4),C类为县乡机关(仅填报初步意向,待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后填报具体志愿),每人仅可填报1个。具体填报方式为:博士研究生可在A、B、C类中选择1类填报,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仅可填报C类,填报省市机关考生的成绩在县乡机关成绩中同样有效。
2.校内选拔。学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中心按照有关要求,初步审查报名毕业生的资格条件,并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选拔,对考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档案审核,对拟推荐毕业生在就业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同意。
3.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参加省考的学生名单,学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中心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
4.笔试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5.签定就业协议。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名单,省委组织部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并填报C类职位具体志愿。
6.体检。签约人选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签约人选可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的,不列入录用人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考察。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签约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表现。
8.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陕西党建网和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新录用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政策
1.新录用人员按有关省级机关或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2.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安排在省、市两级机关的选调生为定岗招录,采取择优排名、依次递补的方式,首先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拟签约人选,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选;如考生自愿放弃,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填报省、市两级机关职位且未被相应职位录取的拟签约人选,可在签约阶段填报县乡机关具体志愿。安排在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的选调生,根据县(市、区)或乡镇(街道)需求,结合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籍贯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3.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到村任职1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参加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选派到省、市两级机关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结合本单位扶贫等工作,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分配到县(市、区)级机关或乡镇(街道)工作的,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市(区)、县(市、区)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锻炼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6.坚持岗前培训、集中轮训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将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基层锻炼期间,适时组织脱产培训,进行党性教育和知识更新。
7.注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及时把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选调生放到关键岗位、急难险重岗位锻炼。对特别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进行培养。
8.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和成长档案,动态掌握选调生培养、使用、管理和奖惩情况。省、市两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中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基层工作须满2年)。
五、注意事项
1.选调生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重要的后备力量,陕西省每年分配我校的名额有限,校内竞争非常激烈,请真正有志于到党政机关工作的毕业生严格按照选调要求,积极参加选拔;毕业生获得推荐资格后,不得随意放弃,就业中心将从严审批。
2.陕西省面向我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尚不明确,选拔、推荐、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报名参加招录的毕业生要留意相关通知信息,要确保通讯方式的准确和及时,以免影响后续招录的顺利进行;要求所有报名的学生加入“陕西省2021选调生”qq群(群号:916299243)。
3.为帮助意向报名学生熟悉选调生政策和招录程序,提高学生应试能力,学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中心将于11月13日(本周五)晚上7点在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招聘教室举办政策宣讲会,邀请已上岗选调生、就业中心老师提供咨询服务;11月14日至15日(本周六、本周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在东201招聘教室举办“精准指导培训班”,邀请专门辅导机构进行考试能力辅导,请报名参加招录的毕业生积极参加培训。
4.所有报考学生不需要缴纳考试及体检费用。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陕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或者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规划办公室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
陕师大就业中心 王党 85310327
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规划办公室:63905587 63905590
附件:
党委组织部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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