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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区2020年博硕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选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博硕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含当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含当日)以后出生);
6.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通过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报考本次博硕人才招聘。
8.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共3名(分别为高中语文学科、高中数学学科和高中英语学科)。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9日24时。
2.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链接:http://www.hebjob.com/s/22685
六、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信息后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审核资料包括):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确认合格人员名单后,在网上自助打印《面试测评通知书》。
七、选聘程序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5:1的,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笔试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各学科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录取仍以面试测评成绩为准。未超过15:1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试讲前由考生选择试讲的学科,选择同一学科的试讲题目相同。
面试测评结束后,面试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主要通过笔试进行,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测评的考生如果是高中风险地区或者是境外回国人员需做核酸检测,并出具核酸检测证明,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误考试。省内以及低风险地区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度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委组织部发放“英才卡”,享受在出入境、落户居住、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个方面的服务内容项目。
2.住房补贴。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学校的硕士研究生,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本人不愿入驻人才公寓的,自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区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4.办理聘用。应届毕业生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博硕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邯山区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政治待遇。加大对招引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
十、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5095703
监督电话:0310-8033609
中共邯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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