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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王船山故里——衡阳市,是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高校,是湖南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1400余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200余人,有一批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1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学院网站(http://www.hni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及招聘各环节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12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箱报名后现场或线上视频确认的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gxyrsc@126.com。报名材料: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⑤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应聘者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⑦岗位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社保缴费证明。⑧《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见湖南工学院网站公告)。
现场或线上视频确认:应聘人员邮箱报名后,准备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或线上视频确认,具体确认方式、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29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岗位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知识、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岗位认知、应聘人员作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及岗位的适配程度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需要复查的检查项目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3452388(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4—345205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工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学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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