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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的一级站,也是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网络中心、技术中心、质控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垂直管理14个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部分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中心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1个;招聘计划26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湖南生态环境监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上午8点至9月5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链接:http://bm.hnrcsc.com/。
报名材料:①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所需纸质材料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上传。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1日为截止日期。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4)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将一并在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湖南生态环境监测”)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以准考证明确的内容为准。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在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湖南生态环境监测”)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财务、文秘岗位(B2、C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分析技术、环境监测岗(A1、A2、B1、B3、C1、C2、C4、D1、D2、E1、E2、E3、E4、F1、G1、G2、H1、H2、H3):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操作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湖南生态环境监测”)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2592108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部
0731-82622118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31-28682728湖南省株洲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31-52379801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30-8879630湖南省岳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36-7721856湖南省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35-2192721湖南省郴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45-2715651湖南省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0743-8263093湖南省湘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00822807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0731-82592116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纪委
附件: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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