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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面向定向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定向铜梁区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7名,分别为:
(一)2020年应届毕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铜梁区68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2020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铜梁区19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小学全科教师的人员按在高校学习8个学期的总平均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由选择报名小组,每人只能选择一个组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该组报名人数满员后将不再接受该组的报名。学前教育幼儿公费师范生统一报考幼儿教师岗。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15: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教委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小学全科、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其他等级证书,大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本人人事档案(也可寄送至铜梁区市民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由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时间: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8:00。
(二)考核地点:铜梁巴川中学(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迎宾路100号,区委党校对面、图书馆旁)。
(三)考核方法
面试采取简要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1.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招聘办法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60%+高校的学习成绩×40%(在高校学习8个学期总平均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依据高校提供的成绩)。
2.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办法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成绩=面试成绩×60%+高校的学习成绩×40%(依据高校提供的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分备课、讲课和技能测试三部分,面试分值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在校学业成绩、在校期间获奖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选岗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组织选岗,选岗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在校学业成绩、在校期间获奖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一)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按照报名分组在本组内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详见附件1)。顺序是一组人员选岗、二组人员选岗、三组人员选岗。
(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选岗: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详见附件2)。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6年及以上(其中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事项者,按约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45678052。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456402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小学全科教师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铜梁区2020年公费幼儿师范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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