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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盐源县中学校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盐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yanyuan.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共考核聘用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具体考核聘用计划等详见《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聘用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此次考核聘用不聘用公费师范生,隐瞒公费师范生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具体考核的范围、学历等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0年7月25日,户籍为四川省(含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
1.年龄:本科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2.相应资格
(1)已经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确因疫情原因在2020年7月25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供一份由报考者本人手写的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情况说明。
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上述证书或证明材料、情况说明的,不予报名。
(2)报考者本人学习形式、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二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二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详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9.高校期间(截止2020年7月25日)所修各学科成绩补考或重修3科(含3科)及以上者。
三、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线上投递报名资料(投递电子邮箱:793168995@qq.com),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投递的报名资料进行在线资格审核,线上投递报名资料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止。
1.报名考生需提供:
(1)《盐源县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档1份(须有近期免冠标准寸照)。
(2)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毕业证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一份由报考者本人手写的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情况说明);
(6)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1份;
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所有材料整理好后扫描成一份电子档,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资格初审通过后,根据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交纸质材料和2张同底版2寸近期免冠标准寸照;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加入QQ群。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盐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yuan.gov.cn/发布或QQ群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在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如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则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如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单科(总额)超过10:1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程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2.报名需注意事项:
(1)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生报到后提交个人档案审查、政审环节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的资格复审,在整个招聘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参考期间考生通讯设备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错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考生自负。
(3)请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
(二)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先笔试后按比例进入面试。
(1)试讲,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抽取试讲顺序号,现场备课后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
(2)参加试讲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顺序号参加试讲。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聘用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数不得低于70分,若该岗位无达到70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
(4)试讲使用教材:现行人教版高中教材。
3.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岗位排名、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签订就业协议。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考生的考核面试成绩并列,若面试前已经进行了笔试的岗位,则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意向协议人员,若面试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则加试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意向协议人员。意向协议人员确定后,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者在主管部门报到后,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含尿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人社、教体科局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人社、教体科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六、考察
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公示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8月25日前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到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验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面试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初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经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聘用人员的在初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先上岗,后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面试成绩、体检等信息都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地到盐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yanyuan.gov.cn/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考核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入场时要走测体温程序,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笔试(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县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面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署《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请参加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上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考核(笔试、面试)。
本公告由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面试通知单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 0834-6362710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19980289991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4-6367666 15808286685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委 0834-6369999
附件1.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盐源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盐源县委组织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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