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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详见《2020年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月10日下午17:30(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室,地址:兰溪市兰荫路88号。
2.网络报名: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后随同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至邮箱:769283243@qq.com。
3.报名时所需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书、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材料复印件,网络报名的将上述相关资料压缩包发送到报名邮箱。
附件材料只收取备份或复印件。联系电话:0579—88898017。
4.紧缺岗位采编、信息技术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财务及文秘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3日8:30-8月14日17:00。
地点: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室
携本人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单位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
1.报考新闻采编岗位为新闻采编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2.报考信息技术岗位、财务岗位、文秘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信息技术岗位占综合成绩的30%,财务岗位、文秘岗位占综合成绩的40%。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四、报考市融媒体中心的量化考核
对报考市融媒体中心采编和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分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考核内容由学历情况、职称情况、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4项组成,具体为:
1.学历情况(10分)
招聘基础条件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分,硕士研究生8分,本科5分。在职博士研究生8分,硕士研究生6分,本科3分。
2.职称情况(30分)
获得高级技术职称加30分、中级技术职称加25分、初级技术职称加15分。须提供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当年职称考试,在当年面向社会招聘考试报名前成绩已公布,并确认已通过合格线的,可从网上打印出分数,提供合格线证明,经报名审核通过可作职称加分。
3.工作年限(10分)
一年1分,不足一年的按照0.5分计分。最多限10分。
4.奖惩情况(50分)
(1)作品获奖情况(30分)。
根据获奖作品档次、奖项类别和发挥作用等进行评定。同一作品按最高奖项记分。
A.国家级政府奖一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30分,第二作者、编辑记25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20分。
B.国家级政府奖二等奖、省级政府一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25分,第二作者、编辑记22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18分。
C.国家级政府三等奖、省级政府奖二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20分,第二作者、编辑记16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12分。
D.省级政府奖三等奖、市级政府奖一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16分,第二作者、编辑记13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10分。
E.金华市级政府奖二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13分,第二作者、编辑记10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7分。
F.金华市级政府三等奖:第一作者、编辑记10分,第二作者、编辑记8分,第三作者、编辑及以后记6分。
多项作品获奖的,可累计计分,最多限30分。获奖作品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时间认定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时间认定起止时间以当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时间止,向前推3年时间内。
(2)个人荣誉情况(20分)
A.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加2分。
B.获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加20分。
C.获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共产党员、省级拔尖人才的,加18分;获浙江飘萍奖、省“五个一批”人才、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人才等省级荣誉称号的,加15分。
D.获金华市劳动模范、市级拔尖人才、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加12分;获金华飘萍奖、金华市“五个一批”人才、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的,加10分。
E.获县(市)劳动模范、县(市)级拔尖人才、县(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县(市)级荣誉称号的,加6分。
F.因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获金华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专项性荣誉的,加6分;获县(市)委、县(市)政府和金华市级部门专项性荣誉的,加4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计分,最多限20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及荣誉不纳入计分。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加分须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荣获表彰时间认定以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时间认定起止时间以当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时间止,向前推3年时间内。
(3)惩戒扣分。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1次,每次扣10分。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科目分别按参考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量化考核成绩综合计算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再递补。
网上报名的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携带《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无需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市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岗位和信息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量化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财务岗位和文秘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九、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十、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十一、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0年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融媒体中心人力资源室(电话:0579—88898017)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兰溪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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