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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新区教育优质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精神,结合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涉及16个岗位,共招聘47人。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分配;
4.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2.《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3.《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http://gxq.yichang.gov.cn)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中高级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网址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7月4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线提交报名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3、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日至7月5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资格、缴费确认时间: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开始网上同步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2日9:00-7月5日24:00。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须登陆“湖北中高级人才网招考报名系统”(网址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9日24:00。报名成功人员开放打印准考证,考生自行登陆招考报名系统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端口
6.网上资格审查及其他: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写的《宜昌高新区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于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交至区教育局。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3)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0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3),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笔试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高新区教育局;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教师综合素养,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教育教学方法,写作能力、综合文化素养、心理素质等。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按4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查询:笔试成绩由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http://gxq.yichang.gov.cn/)门户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者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含登记照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获得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若资格审查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于面试前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http://gxq.yichang.gov.cn)门户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http://gxq.yichang.gov.cn)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并经党工委、管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http://gxq.yichang.gov.cn)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延迟20天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人员聘用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纳入高新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参加考试并被聘用后,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1、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4403020;
报名系统应用咨询电话:0717-6731998/6213666;
监督举报电话:0717-6623682。
附件:
2.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5.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指南
6.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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