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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20年全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2人。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商都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查,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县招乡用”专岗招聘:在商都县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直接进行考察和体检。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打印并填写《商都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商都县卫健委办公室609室。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3张(一寸蓝底,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现场告知未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商都县卫健委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474-6919749。
(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1.“ 县招乡用”专岗招聘:在商都县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直接进行考察和体检。
2.县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上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直接进入考察名单在商都县政府网上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商都县卫健委负责应聘人员的考察工作。对进入考察人员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体检由商都县卫健委组织,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县政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和调剂
(一)公示和聘用
1.商都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3.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调剂。
4.商都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商都县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聘用工作结束后,商都县卫健委须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调剂
1.本次招聘对于不同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考察并在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2.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商都县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工作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或考察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商都县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考生所留电话号码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简章由商都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6919749
监督电话:131915852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商都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商都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商都县乡镇卫生院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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