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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海东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消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20名,报考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岗位的面向西宁市、海东市常住人口中招聘;报考海东市各县(区)辅助执勤执法岗位的面向海东市常住人口中招聘(非西宁、海东户籍招聘对象需提供居住证)。
二、招聘岗位(方向)及名额
(一)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计算机应用及网络技术方向1人
后勤保障方向2人
救援现场新闻采编方向5人
(二)平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三)乐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四)民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五)互助县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六)循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七)化隆县消防救援大队
辅助执勤执法岗位2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1年6月至2002年6月之间),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省消防救援总队批准,年龄可放宽至30岁;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目前就职于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文员,通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后,直接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聘用后原则上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未参加考试或未录取的原文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体格检查及政治审查
(一)体格检查。6月2日至6月30日,招聘对象认真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符合条件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张白底小二寸照片自行到海东市人民医院预约体检。体检结束,在接到海东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通知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最终录用的招聘对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格复检。
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二)政治审查。6月2日至6月30日,招聘对象自行下载《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治审查参照公务员政治审查要求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招聘对象在接到海东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通知后,方可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和《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政审表》。
(一)现场报名。6月2日至7月2日,招聘对象须携带《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表中基本信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和《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政审表》,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西宁市户籍招聘对象在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楼宣传中心报名,海东市户籍招聘对象在户籍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大厅报名,消防文员报名地址及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各招聘办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
2、《体格检查表》(由海东市人民医院提供);
3、《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政审表》(由招聘对象提供)。
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各县(区)招聘办向市招聘办出具资格审查合格意见,并加盖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公章。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含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的,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惩戒措施,招聘对象签字确认。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含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者名单于本环节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dong.gov.cn/)及“海东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由各招聘办工作人员通知招聘对象,在公示结束后的第二天(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自行前往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六、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含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一)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地点及时间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dong.gov.cn/)及“海东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方向)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方向)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人特长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地点及时间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dong.gov.cn/)及“海东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其中报考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岗位计算机应用及网络技术方向、后勤保障方向和消防救援大队辅助执勤执法岗位的招聘对象,分岗位(方向)参加面试。
报考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岗位救援现场新闻采编方向的招聘对象除参加统一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新闻采编能力测试,评委现场打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招聘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1、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岗位计算机应用及网络技术方向、后勤保障方向和消防救援大队辅助执勤执法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2、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岗位救援现场新闻采编方向: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3、各分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三)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方向)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新闻记者证书(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和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发)”的招聘对象,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如出现直接招聘对象人数超出拟招聘岗位(方向)人数的现象,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消防文员参加由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试用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入。试用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需退还个人工资,并补缴体格检查费、入职交通费、培训伙食费等,取消今后海东市消防救援队伍各级各类岗位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等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以上,每级工作年限不作限制。消防文员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任职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调整为新一级岗位等级。
消防文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相应保障性待遇。工作执勤参照海东市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实行集体就餐,提供住宿。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
九、纪律与监督
消防文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海东市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办公室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72-5920012。
十、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考核时间、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dong.gov.cn/)及“海东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招聘对象随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东市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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