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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人员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302名,其中区一医院医共体总院130名、区三医院医共体总院34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48名、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90名。详见《2020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1.5,其中招聘指标在6人及以上的职位至少须达到1:1.3,紧缺岗位、定向岗位1、定向岗位2、定向岗位3放宽至1: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相应核减直至取消。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医学类岗位:(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2020年毕业生。(2)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3)非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其中定向岗位1、定向岗位2面向原区卫计局定向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定向岗位1为临床医生岗位,招聘指标14名(区一医院医体总院南阳分院1名、靖江分院1名、瓜沥分院1名、党湾分院3名、益农分院2名、戴村分院1名、楼塔分院1名,区三医院医共体总院义桥分院1名、进化分院1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城厢分院1名,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北干分院1名);定向岗位2为中医医生岗位,招聘指标8名(区一医院医体总院靖江分院1名、党湾分院1名、益农分院1名、楼塔分院1名,区三医院医共体总院临浦分院1名、义桥分院1名、进化分院1名,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街分院1名)。
4.定向岗位3为检验技师岗位,招聘指标2名(区一医院医体总院河上分院、益农分院各1名),面向在萧山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专技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5月27日至2002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其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紧缺专业毕业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紧缺岗位且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专技人员、报考定向岗位3的在我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专技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5月27 日至2002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病理学、放射医学专业属于紧缺专业,麻醉医生、急诊(救)医生、ICU(重症医学科)医生、B超医生、放射医生、精神科医生、病理医生、放射技师属于紧缺岗位。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在2020年5月2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十五项举措〉的通知》(萧委组〔2020〕4号)精神,援鄂医疗队员(指编外人员)参加本次招考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笔试成绩加15分。
7.其他条件
(1)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5月2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户籍以2020年5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具体职位要求和年龄、户籍及其他特殊要求以需求计划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考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5月27日0时—6月3日17时。
网址:http://220.191.163.123:8008(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
2020年5月28日0时—6月3日16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6的岗位,报名系统每6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招聘单位暂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4日9时—6月8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9日0时—6月12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核。考生改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17时。
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18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9日0时—6月15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职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将另行通知改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6月1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卫生健康局(风情大道3258号)908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6月29日16时—7月11日9时。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别为:(1)临床医学专业类;(2)预防医学专业类;(3)口腔医学专业类;(4)中医学专业类;(5)医学影像学专业类;(6)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类;(7)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类;(8)麻醉学专业类;(9)药学专业类;(10)中药学专业类;(11)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类;(12)针灸推拿专业类;(13)中西医结合专业类;(14)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类;(15)护理学专业类。详见《2020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笔试定在7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2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择取。(1)招聘指标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2)3-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3)11-25人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20人);(4)26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得少于38人)。在确定面试名额时,遇到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的数字有小数点时,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面试名额,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当实际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专业测试。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需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初始大中专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5.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6.报考定向岗位3的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萧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其中报考定向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并进入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选择岗位过程中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紧缺岗位的人员需签订5年的岗位服务合同。
3.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3年的规范化培训时间)。
4.报考定向岗位3的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考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萧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6.网络查询: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http://www.xshr.com)。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82898566;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61081、83867207、82898936;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22811906。
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附件1:2020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原区卫计局定向培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名单.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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