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3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新录(聘)用在县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县级事业单位须在乡镇服务满五年,其中通过定向招录<聘>或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乡镇服务满八年。县内直接考核招聘的事业人员,服务期有特殊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二)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上述证书取得时间截止报名第一天;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天。
(三)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新招录〈聘〉人员试用期内考核不确定等次的除外);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2020年3月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占编聘用依据(古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4.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和岗位调整
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进行复核,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在任何环节发现,将取消其考调资格。各考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调人数。
四、综合测试
公开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内容和方式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综合测试原则上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
五、考察及体检
公开考调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察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对拟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可申请调减岗位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考察及体检原则上在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
六、公示与试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举报者需署实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考调单位可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七、考调实施
此次考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发布公告和指导考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测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委)全程监督。报考条件由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目前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在实施考调过程中,务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办公区域消毒工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全部佩戴口罩。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参加考调前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将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33229(县人社局事管股)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见附件1。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