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提升县机关事务中心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特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职数
(一)遴选对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在编在岗干部或教师。
(二)遴选职数:共遴选县机关事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男生1名、女生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90年3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女生身高1.62米以上(含);
(四)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男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女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至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印江县城北环桥头行政中心10楼),联系人:涂显红,联系电话:0856-6223407。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定向招考生需提供招聘合同),《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遴选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三)考试: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语言表达及普通话水平、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由评委会现场评定并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根据参与遴选人员的面试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总分出现末尾并列的,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六)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
(七)试用及调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抽调试用(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从事考试、考察、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遴选人员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本公告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察委监督电话:0856-6227705。
印江自治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