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需求为6人,从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辅助受理工作。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浙江省户籍,具有1年以上建设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工作经历;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2年以上建设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工作经历、且工作出色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或受限制的情形,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作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020年3月10日9:00-3月17日16:00,在报名期内完成报名有效。应聘人员填报报名登记表电子稿(详见附件2),并与资格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窗口工作证明等电子扫描材料一并发至邮箱:zjszwfw@163.com。
(二)资格审查。
2019年3月11日-3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反馈至应聘人员。因资料提供不完整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有效时间内可再次补充相关真实资料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窗口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行政综合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应变处理能力、以及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编外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编外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zj.gov.cn,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单位招考);
2.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社保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571-87052841。
(四)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0571-85211322(贾老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3月9日